繼承共同持有房產過戶問題請教

本人在桃園工作,年收入130萬,2022年在青埔買預售屋,預計今年第三季交屋。因為房貸風暴,再加上年底交屋,所以最近開始找銀行問房貸問題。
1、房屋買價:近1500
2、原本想用台灣銀行新青安,貸1000

本人以為可適用新青安,去國稅局調財產資料,才知道自己名下在南投鄉下有爺爺留下來和家族共同持有的房地產。

台灣銀行說名下有房不接受貸款。

名下共有鄉下的房子因為家族有人有意見一直沒去辦理繼承,3年後被政府強制繼承。

問了代書如果我想過戶給其他家人,要所有人同意去辦理繼承,過戶給其中一位家人也要全部人同意。

請問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我鄉下房產辦法?

另有詢問其他民營銀行提供貸款利率2.5(需活定存300),但我只想用新青安😩
2025-03-11 3:52 發佈
你只能一位一位親戚去找了
因為我娘家媽媽處理
外公屏東萬丹家族土地
也是這樣處理
我只知道花了很長時間才處理好
東奔西跑
繼承只要一個去辨就可以了,土地也一樣一人代表,拿去的人的身份證及印章
前三個月繼承或拋棄過九個月後開始計算延遲申報罰錢之罰款倍數, 一個月一倍
土地也要延遲登記罰錢
如果免稅就不知道了
15年都沒瓣充公
戶政市務所拿死亡證明除戶證明戶籍膽本,死亡證明要公所證明書及過逝者身分證(最少要3份以上)
國稅局拿財產申報計算金額申報
申請遺產稅免稅或繳費證明及欠稅證明章(有時效)免錢五份
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及申請土地權狀,舊的繳回

財產申報需要所有人的身份資料
繼承表要3份,寫財產申報時有一張中有拿去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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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可以過戶嗎
要過3之2同意才行
既然已被強制繼承,那麼房地變是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要出售必須全體同意
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請法院裁判分割成"分別共有"將共同持分的部份拆分成個別持分
如此便可出售個人持有部份,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以上是大略情況,詳細分割產權的方式還是請教律師或代書比較準確
kevin6404773016

非常感謝,馬上來詢問

2025-03-11 18:37
同意4樓的看法,感覺這樣比較簡單、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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