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下訂了一間預售屋,
已簽約付訂金與簽約金,
無奈對房屋還是有所疑慮,想解約。
我是7/1晚上前往看房
大約晚上九點簽第一份合約,
並拿空白合約書回家看,
後來隔天7/2再去重新議價後簽約,付訂金,
並填寫了土地買賣契約、房屋買賣契約,
各兩本,都留在代銷那,
簽約時,代銷說日期要壓昨天7/1。
我並在7/2匯了簽約金,
請問板上大大這樣還有五天(120小時)的審閱期,到今天晚上九點。
還是無法前往解約了呢?
煩請大大釋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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