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社區是超過20年的大樓
有一個前陽台
不是在大門一進來的那種
是在穿過客廳後的外面,凸出去懸空的那種
陽台跟客廳是1/3的水泥牆,2/3落地窗隔開
目前陽台沒做任何用途,只是讓他空在那裡
然後問題來了:
最近家裡想重新裝潢
打算在女兒牆加裝氣密窗整個包起來,把陽台併入室內使用
請問如果不拆那1/3的水泥牆,只拆原本的落地窗的話
這樣有違法的問題嗎?
找了一些相關法規看了之後還是似懂非懂
懇請專業人士來幫我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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