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當初買房簽約因頭期款不足所以建商提供24萬無息借款,從簽約開始每個月還一萬共24期,已經繳了七期,最近房子即將交屋,建商卻突然說因為我們還有十幾萬沒還,所以必須設定房屋的抵押權第二順位為建商,還要我們繳設定的手續費,但當初借錢時什麼都沒說也沒有紙本證明,而且24萬每期都有簽本票了,現在這樣可以拒絕他們的要求嗎?拜託各位解答!!
沒提到,是承辦人員傻B。不過,借錢本來就要設定。除非你有提供擔保品,沒提供就只能設定你目前他看到最有價值的東西。消費者整天想凹這手續費,實在很不智。因為建商已經無息借貸了,還不算利息。你卻跟他凹沒講設定費,想叫他吸收。無疑的就是想凹。如果今天你跟銀行借錢,就算他沒當下跟你收設定費,未來也會追討。因為使用者付費⋯
hn9981 wrote:沒提到,是承辦人員傻...(恕刪) 說是凹也太誇張了你!做人說話不必這麼浮誇!房屋買賣的相關事項都應該有憑有據,當初沒說、沒提的憑什麼在七個月後才要求我們去接受,況且無息也是建商自己願意端出來的策略,難道是我逼他借錢不成?使用者付費這個道理誰不懂,不需要勞煩你來說嘴!我只是要了解這個程序是否合理、是否能拒絕,並不是要凹設定費讓建商出,麻煩你看清楚文章再來回覆我,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來文不對題!
設定抵押權費用如果自已去地政事務所辦,100萬費用1000元但如果找代書辦,還要代書手續費,一筆費用4000元這是我以前的經驗我的房屋跟銀行貸款時,銀行叫我找代書辦那時房屋一筆,土地3筆,我只是要貸300萬而已代書要收我4000X4(手續費)+3000(設定抵押權費用)=19000費用後來我自己去辦,只花了3000元,省下16000元但也要花費一個晚上打字,與跑地政事務所2次,銀行2次Amy235 wrote:事情是這樣的,當初...(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