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檢舉信箱真的不安全,
政府當初要求檢舉人必須具名就是存在相當大被報復的風險,
還說什麼一定保密,就連隨便一個縣府員工都可以查到檢舉人的資料,
還談什麼保密?難怪桃園隨處可以看到的違建違法的情事發生,
有門路的人違法的人不怕被檢舉,想檢舉的人又怕被報復,
這樣的檢舉機制只有防君子不防小人.
胖周瑜的行政團隊實在令人不太放心!!!
http://udn.com/news/story/2/1720682
桃園市政府陳姓女公務員(27歲),去年7月與黃姓女同事(24歲)討論「教育局工讀生穿著太清涼」匿名檢舉內容,懷疑檢舉人是部門內部的人,結果黃女用檢舉人信箱搜尋出身份,還跟其他人說。
八卦後來傳到檢舉人耳裡,要求教育局徹查法辦,陳、黃2人才知事情嚴重性,哭著認錯,桃園地檢署考量其無前科又坦誠犯行,最後予以緩起訴處分,另需支付國庫1萬元和3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