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車禍助理代理辦公

請問一下

我們這里的里長因為過年出車禍,造成腦部受損,變的智能障礙,

根本沒辦法辦公,每次打過去都是他助理接,我覺得助理也都故意隱瞞

這事實,在我還沒知道之前,每次我說要找里長,助理就說他出去辦公不在,


找千百個理由說現在見不到他,所以現在里的大小事都是由他的助理(好像他的妹妹還姐姐)來決定


,因為我們懷疑里長(大家都看在眼裡)有某些的交換利益,想要揪出這個瑕疵,所以我想請問他這樣到底合不合法對不對? 謝謝



2015-07-10 14:27 發佈
如果是短期的職務代理應該可以,因為里長並非公務員,是地方上選出來為民服務的,做的事無非是服務協助里民,及當里民與市政府及區公所的橋樑,如果幾週因病暫由里幹事代理一下應可。但是如果已經不能視事,完全無法處理事務,而且短期內也看不出來會復原,那麼應該由民政局找人代理(有一定程序)或是補選(里長有補選嗎?)總之你可以打電話到區公所民政課或市政府民政局反應,他們應該給個交代,不能由其家人用藉口搪塞,自己隨意亂幹自己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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