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這個建案~~討論的人好像不多耶(總戶數也不多的樣子),賣點好像是靠近麥當勞,那跟振翔富御比較起來如何呀???
我想換房子,於5/17晚間簽了一張豐達心藝預售屋的紅單,當時我出價之後,對方跟我說這個價錢太低,
要在紅單上註明如無簽約,需要沒收訂金的字(對方手寫,一開始沒有印在單子上),因第一次要買預售屋,
加上之前朋友在其他中壢地方的案子不喜歡退定都很順利,結果我就少根筋,沒頭沒腦的簽下去了(噩夢
開始),刷卡付定和交付合約書樣本是當下一起的,激情過後,隔天中午覺得我負擔太重和合約內容不利消
費者,於是前往退訂,但是對方說沒空就拖延了一天,到5/19有因對方不願歸還訂金,中間奔波了一整天,
我付了近七千的佣金才簽了退定程序,退訂程序也還不知道會不會順利,其餘訂金也不確定能不能真的退
回來(對方說他們的程序要跑到5/25才會知道是不是OK).
PO這文並不是要攻擊豐達心藝,所以中間不愉快的過程和衝突我也不提,而是提醒各位網友,要小心這一
類的事情,中間處理的過程問過很多人,經驗分享給各位,首先一定要紅單上加上"如不同意合約,需退還
所有訂金",像我就不知道5天的契約審閱期,是透過專家才知道的,預約單也沒拷貝留存(退定時被對方
一開始就收走),如果有紅單其實是可以申訴,理由是因為付訂和給你審閱的契約是同一天,法規是要先給
審閱的契約後才可以收訂金,不過因為沒有紅單,就沒有申訴的證據,不要跟我一樣傻傻的簽下不平等的
預約單,"如不同意合約,需退還所有訂金"一定要加,很重要,所以說兩次. 另外,如果可以不要在紅單上
被寫沒收訂金這些字樣,會成交的房子基本上訂金是不重要的,在被業務包圍的氛圍下很容易做出不好的
決定,所以不要在看完契約前或是激情當下付定簽預約單,如果要退訂,一定要在合約審閱期內處理.這一
點我還蠻幸運的,朋友第一時間告知合約審閱期的事情.
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用錢買經驗的,但是希望我是最後一個.
ryanku wrote:
雙方都講好"要在紅單上註明如無簽約,需要沒收訂金的字", 你也同意才簽的不是嗎?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最近因為捲入這個,所以對法律事情又多了一些知識
因為對方的已經先違法了,所以合約就會呈現無效的狀態
舉個不知道是不適合在這版面出現的例子:
比方簽訂"性交易合約",因為性交易是違法,所以合約無效
不過大家對這類的事情還是多注意一點
不要再我這樣子的情況出現, 希望我的經歷可以幫助大家避開一些麻煩事
另外SCWCC大所提到的我很同意
合約是建商擬定的,對我們很不友善,這個也是我不想定的原因
他們跟我說是照內政部頒訂的去修改
所以我特地去內政部下載合約書
內政部的版本比較中立,對消費者相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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