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大園市區房子不能買201410201626更新

恕刪~~~~~~~~~~~~~~~~~~~~~~~~~~~~
2014-10-19 22:58 發佈
希望惡人可以得到法律的制裁。。。
hotteenagers.tw wrote:
警察是說已經做筆錄看之後要不要告...(恕刪)

受傷不重.告它作用不大吧.頂多關一兩天就放出來了.
找陳根德出來調解也許有用吧
現在只能小心翼翼過生活,在屋內裝監視器,裝在屋外應該會被破壞吧,關只關一兩天,我卻要擔心一輩子
先搬家
之後每天檢舉個五次這樣

也記得找兩黨民代去關心
藍的不幫忙
就去找綠的說藍的這邊包庇

反之亦然
電話費很便宜
而且這是警察本來就應該要做的事情
也對....小弟不聽話
石永信 wrote:
受傷不重.告它作用不大吧.頂多關一兩天就放出來了.
找陳根德出來調解也許有用吧

hotteenagers.tw wrote:
大園鄉中山北路10X...(恕刪)

你好:
對這種地方惡霸 我有過經驗!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要有告才會成案!不提告 到警局筆錄 是沒怎樣的!
一般在筆錄時 警方會問你要不要告.
大部分的狀況都是 里長等鄉親好友等.....會出面 勸和解
如果和解了就不能提告
一但提告 如果對方也提告 就有可能變成互毆 .(打架)
這時會併案處理 就看檢察官 看檢察官站在哪一邊
除非你傷的很重(重傷害是公訴罪) 一般皮肉傷 都會先勸和解
如果不和解 就會起訴 一但起訴 再來看法官 法官就完全看人了
有的也會勸要不要和解 不和解 則有可能都判,當然刑責不重!
為了預防對方告你 建議你
1.警局備案不急著告.也不要和解 可以跟警察說 我回去想想
2.傷害罪告訴期限是六個月(發生事實起) .所以你可以在快到期前.提出告訴.這樣對方想反告你,可能沒機會
3.不要對台灣的司法充滿信心.
以上是自己經驗
大大辛苦了
這種惡鄰應該是哪都有
教訓這種人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避免整日提心吊膽

kolom wrote:
你好:
對這種地方惡...(恕刪)


感謝這些意見,要不然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回頭看看照片只好自我安慰好險平常吃得夠多,肉多點被打看起來也不太嚴重(還要上班),只能奉勸各位這附近不太安寧,買房要三思,房子越舊的周遭比較有可能遇到佔地為王的惡霸,目前已有驗傷單,會參考各位的建議
是中山北路還是中山南路,請別誤導大家!!!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