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預計購買時,告訴我預計是今年六月底交屋,(已經完成7-8成)
結果今年六月詢問,改口說是今年六月底取得XX執照,
問何時交屋,代銷也是吱吱嗚嗚的,最後勉強說大概是明年年初。
最近代銷打電話跟我們連繫說銀行要對保,
有上網查了一下,很多人建議試驗屋後或交屋後再撥款。
請問目前距離可能的交屋期限還有半年以上,
對保時有沒有甚麼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
避免在建商房子還沒完工,
屋子也還不能使用的狀況下,就要開始付貸款與利息,謝謝。
**************之前向代銷問的************
我:會不會驗屋或撥款後結果房子要一個月以後才交屋?
代銷:不會啦!不會有那麼誇張的事情。
我:那就是保證撥款後一個月內我就能住到房子囉?因為我已經付費繳利息了。
代銷:這我沒辦法保證...
所以我覺得問代銷不太保險,因該要問誰比較準確呢?
*****************************
6/30***
看了各位大大的說明,讓我對此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不過確實如各位所說,有註明[不得阻止銀行撥款],
而且還有撥款時不須通知本人的字樣(怪怪~當時帶回去參考的合約範本怎麼沒注意到有這項)
這樣不知道是否合法ˇ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