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相關專業人士,直營房仲有收斡旋的壓力嗎?我反覆送了兩次,第二次還加價,收斡旋時房仲都給我會成交的訊息,但是最後都沒有成交,斡旋金都再還給我……感覺不大對勁,有種被耍了的fu……
首先分成兩個方向來談
一.下渥的物件是否是該店專約獨賣的案件?如果是的話,一般會收渥代表離屋主底價差距已經很接近,所以除非你要下渥當下還有其他的特約條款(比方說保證貸款成數要八成)不然業務也不會收了渥又退渥
二.下渥的物件如果是一般約的物件(市面上不只一家店頭在販售),很有可能收渥的業務只是心裡想先收渥再努力看看,搞不好連屋主底價也只是知道個大概範圍而已,所以才會有這種收第一次沒談成,又收第二次又沒談成
最後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屋主售屋心態不明確
因為有些屋主委託仲介賣屋時,只是口頭告知大概要賣的金額
但是等到真的有買方出現時,卻又調高底價
因此不論買方出多高,屋主就調高底價多少
這類的房子往往在市場上都會賣很久.......
更甚者,有些是投資客的房子
他們可能也是一直調高底價造成永遠買不到該房子
但是如果你有本事直接找到投資客本人
他卻直接以較低的價錢賣你
這種投資客就是只想免費用仲介去廣告房子
但自己在後面收成.....
這是我大概的分析 提供給你作參考
白話文就是跟仲介說:「我開○○○萬元,請你去幫我向屋主談談看,只要談成了,我一定會履行後續的買屋程序,否則你就可以沒收這筆錢」。
其實就這樣而已。
仲介要談成一間房子不容易,投下的資源、金錢、精力和時間都不少,
如果談成了,買方又反悔不買了,仲介就沒有後續0%~6%的服務費,對於仲介先前的付出就沒保障了,
所以斡旋金的意義才會是如第一句所述。
大家會常聽到仲介說:「斡旋金下多一點才會表示買屋的誠意」。
原始用意是仲介給自己爭取更多避免做白工的擔保,
只是有些仲介不查,把斡旋金多寡當成是和屋主談價格的籌碼,
才會造成有些屋主認為:斡旋金不足 = 買方沒誠意,談都不想談,
這算是仲介搬石頭自砸腳的後果。
買方的誠意就是表現在房屋總價上,和斡旋金多寡沒什麼關係,
頂多就是斡旋金愈多,買方開價愈謹慎而已。
舉例來說
物件:近永安漁港漂亮透天,地20,建60,30年屋,只要180萬。
買方甲開價180萬,付斡旋金1萬元。
買方乙開價120萬,付斡旋金10萬。
請問,乙比甲有誠意嗎?
甲談成就要掏出180萬,否則1萬元歸仲介;
乙要談成不容易,談不成10萬元也還是回口袋。
黃智安 wrote:
我想請教相關專業人士...(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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