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很高興,可是對於交屋有些不懂地方,想請教各位瞭解的人,可以提供訊息.
是交屋是否可以要求在新房屋點交嗎?因為代銷公司說要在他們公司點交相關資料,如權狀,鑰匙.鑰匙自己拿回去對,如不合自己去連絡找工地主任,她的說法是應該都沒問題
,可是那時驗屋時明明說:部分問題沒關係先簽名,等到時交屋時還會再看一次,怎麼現在說的又不一樣?銀行己經核撥款了,是否表示只能任代銷的擺布.交屋要注意那些?要拿到那些東西?還有預售屋是否應該要確認坪數,可以要求要其計算坪數嗎?
希望知道請瞭解的前輩能提供意見,不然買了房子很高興,可以過程卻一直很嘔,尤其是對方的態度,花錢還要受氣,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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