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6月11日的水果報導,桃園人口已達200萬人的準直轄市,未來桃園縣將改制為桃園市,而桃園市、八德市...等將改為桃園區、八德區...以此類推
準直轄市跟直轄市差在哪裡@@?
改前跟改後會有差嗎......
vvwvvw wrote:
台北縣先前都高達三...(恕刪)
北縣現在就是準直轄市呀! 之前新聞炒的沸沸揚揚怎麼大家都那麼健忘......
北縣在年底該從縣(準直轄)->直轄市,而準直轄市可以說是過渡期,其就是"縣"準用直轄市的規定。
其實就是掛羊頭(縣)賣狗肉(直轄市)=準直轄市。
看看之後桃園縣政府會不會再進行升格直轄市的提案,再循北縣的模式升。
再來樓上有人搞不懂升格到底是升桃園市還桃園縣?
以中華民國最基本的自治單位是"縣"或省轄市(已精省),而縣底下又劃分縣轄鄉、鎮、市、省轄市底下就是區。
當然桃園縣是最基本的自治單位,若要升也是以基本單位為主,也就是整個"縣"。
所以 桃園縣 -> 桃園市(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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