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北部有一個鄰河川、土地為國有財產署擁有而她擁有地上屋齡30幾年的不動產使用權的2層樓小房每年都會按時繳交土地承租費用近年母親年紀大了,搬來中部我工作的地方跟我同住北部那間房便便宜租給一位遠親使用但最近得知那位遠親有去辦租屋補助想詢問這樣會不會造成國有土地承租的問題?還是在綜所稅的稅率上會有變化?她擔心會不會因為這樣就被收回土地承租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