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中有一段我覺得是重點:
2023/7/20透過臉書搜尋與買家鐘XX私下聯繫上,得知他一開始下斡旋就是1950萬也無要求贈送家電傢俱,此金額已符合我合約上底價可立即成交的金額,買家鐘XX說斡旋談價當時他被告知1950萬賣家不肯賣,他的業務請他提高到1960萬並且贈送傢俱家電,他同意此條件讓他的業務再去與買方業務談,也得知他並非沒有被收服務費,一樣也是被收2%服務費。到這邊就可推論得知XX不動產的業務員們想要賺取中間價差,拿我約30萬的傢俱家電當籌碼,讓買家鐘XX再把出價提高10萬。
2023/7/27至消費者保護中心協商,業務林XX與其法務人員出席,我告知業務林XX以上行為經過詢問律師,已經涉嫌刑事詐欺與背信罪,他說我身上就兩萬現金要不要隨便你,語畢就轉身走人了,剩下我與他的法務留在原地繼續談,從法務那邊也看到買家的斡旋單,上面的確是寫下斡旋為1950萬並且無要求傢俱家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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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可以成交結案了,該賺的仲介費賺一下,買家賣家需求都達到大家都開心,結果硬要來一波騷操作,現在有法律問題還被公布上網。
如果這位房仲懂的見好就收,這個爭議事件就不會發生了,最後希望屋主得到應有的賠償,這種案例越多我想房仲們也會開始變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