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機械設備使用許可證到期如不重新申請會被罰,問題是我根本不需要機械停車位請問該如何處理?


各位大大:
前幾年我蓋了一間透天三層樓的房子,房子不大但基於法規需要在一樓架設機械停車位(兩台車)
但實際上我根本不需要,差不多兩年 新北市工務局來函說"建築物機械設備使用許可證到期" 要求需要重新申請否則連續裁罰,但事實上因為用不到加上需要維護費已經拆掉.
試問各位大大有沒有遇過這種情況?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處理?
本來想用以停車代金 發現停車代金換算下來是個天價?
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處理才能解決?
2022-12-02 17:03 發佈
法規要的是每30坪一個標準停車位,沒有強制要用機械式

所以你不用機械式那勢必要另外拆一樓的東西當停車位
fanle wrote:
法規要的是每30坪一...(恕刪)


請問新北市機械停車位設備許可證已經過期罰款上限為多少?
因為原來的機械停車位的坑已經被我填平 無法再回復原狀
謝謝
應該是可以申請停用,要問一下建管單位。台北市是有看到停用申請規定。
北市可申請停用,新北市無法申請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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