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幾年前我買了一個五層樓的舊公寓,當時要交屋前房仲有說地下室停車位最近會重新整理,如果有停車需求可以參與開會討論,因為地下室是沒有產權的,大家都有使用的權利,因為當時沒車所以沒有參與開會討論停車的問題,但我有跟其中一位屋主聯繫並也表明我現在沒有車但我之後可能會買,我可以先繳整理的費用,屋主回我說使用者付費,等我買了車再開會討論看要輪流停還是抽籤,直到最近打算買車也詢問了那位屋主車位問題,得到的回覆是他說他沒說過這樣的事情,這種是不是他能決定的,但現在有一個小車位,也就是要跟其他車共用一個空間,他說小車看能不能停(我目測如果並停可能無法開車門了),如果不能的話就沒辦法了,請問我可以跟他們提出大家輪留停的意見嗎?謝謝麻煩大家了。
盧曉曉 wrote:
如果可以輪流停當然我...(恕刪)
老實說車位又不是可以一直停,
如果剛好這一段時間沒有輪到,
也是要找地方停...
不如就把要整理的錢拿去附近承租.
以後如果有人來找你說地下室要整理出錢,再提出需求吧
最簡單的就是抽籤
抽到的要付租金,可以比外面行情低一點,補充管理費,讓沒有車位的住戶降低一點管理費
我們這邊大樓地下室也是沒有獨立產權的,當初車位不夠就重新規劃,車格畫小一點,讓所有住戶都有車位可以使用,每兩年抽籤一次
如果沒有需要使用車位的住戶,就讓管委會集中對外出租,所以這需要再抽車位之前一兩個月就去申請
這樣才好掌控外面租車位的人,把所有要出租的車位集中在一起
而每有車位的住戶,每個月都可以收到一筆補償金,不論車位有沒有出租出去都有錢拿,不夠當然就是其他住戶的管理費去墊付了
你們也可以比照辦理,讓有車位的人多付出一點管理費,如果管理費夠多,那就分給沒有車位的住戶
如果擁有車位的都不願意多付出一點,那就乾脆大家都沒有,把車格塗掉算了
盧曉曉 wrote:
請問大家幾年前我買了一個五層樓的舊公寓,當時要交屋前房仲有說地下室停車位最近會重新整理,如果有停車需求可以參與開會討論,因為地下室是沒有產權的,大家都有使用的權利,因為當時沒車所以沒有參與開會討論停車的問題,但我有跟其中一位屋主聯繫並也表明我現在沒有車但我之後可能會買,我可以先繳整理的費用,屋主回我說使用者付費,等我買了車再開會討論看要輪流停還是抽籤,直到最近打算買車也詢問了那位屋主車位問題,得到的回覆是他說他沒說過這樣的事情,這種是不是他能決定的,但現在有一個小車位,也就是要跟其他車共用一個空間,他說小車看能不能停(我目測如果並停可能無法開車門了),如果不能的話就沒辦法了,請問我可以跟他們提出大家輪留停的意見嗎?謝謝麻煩大家了
大家都有使用權利
不願意輪流停
你不會停在門口
這樣就有人會跟你僑停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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