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大至急)請問準備要繼承的500多平方公尺新北市石門的非市區土地,要租給別人?還是賣掉? (有土地共同所有人正在使用這個土地 ,想跟我們買)
我前幾天突然收到 土地測繪公司受新北市政府委託辦理地籍圖重測調查通知書
才發現這是我母親的弟弟過世 所遺留的新北市石門的非市區土地 , 我是家族中繼承人之一
之前都不知道這個土地的事, 也還沒有土地所有權狀
我母親的弟弟過世, 他沒有後代, 但他30多前,移民國外 , 後來30年前,在國外過世
前幾天 土地測繪公司公文 才通知我們這件事, 我有打電話去問新北市當地土地事務所, 確認過有此事
但這個土地, 是跟一位我母親的弟弟的朋友合買的,
所以我能分到的持分只有 1/3 (剛剛問了, 我家人都拋棄), 我媽過世了
這個土地分二筆, 一筆是 445平方公尺 (含部份道路用地), 另一筆是 73平方公尺(幾乎都是 道路用地)
我的問題是 準備要繼承的新北市石門的非市區土地,要租給別人?還是賣掉? (目前我媽弟弟的朋友, 正在使用這個土地, 想跟我們買我們的持分)
因為我媽的弟弟過世30多年了, 我們要繳地價稅? 遺產稅? (土地持分價值應該沒有 1200萬元以下, 應該不用繳), 還是要繳什麼稅 ?
我們不知道我媽弟弟有這個土地, 那過去 30多年的地價稅, 會不會累積起來, 已經超過土地價值了?
我們如果繼承這個土地, 那過去 30多年的地價稅, 我們就要補繳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