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因為不確定是否可以貼在這個版,因為朋友在看新北的預售屋,所以想說貼在這詢問
朋友看一間預售屋建商表示他們使用價金信託
但建商說合約最後會附註信託金額將會在完工交屋後才會取用,建商表示完工前他們會先燒自己的資金.
我也提出疑惑說那這不是類似價金返還?為何不是直接使用價金返還?
建商表示他們當初與銀行申請時,銀行表示他們模式不符合價金返還,但他們又擔心消費者擔心,所以以這模式簽合約!
但朋友不確定這樣是否有保障,但我乍聽之下覺得好像保障蠻全面的.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懂這一塊的朋友可以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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