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土城某park建案覺得不錯, 但因為該物件是事務所用途, 已知的缺點是公設要買公廁,日後脫手不易, 想請問是否有已購戶或有研究類似情況的版友可分享經驗?這類案件還有啥缺點呢? (是否真的很常被稽核?)
Bigwangwang wrote:事務所用途買來自住 茶水間跟廁所都是公設,你要另外購入另外要增設浴室廁所都是要二工,不見得會合法一般事務所跟住宅的價差這樣一來一往就差不多打平了,皇翔Park也有一棟是一般住宅還不如鎖定這種比較實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