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拒絕)被房東要求證明沒有租賃關係

去年因為房東想賣房所以離開租了13年的公寓,
期間因為房租很便宜所以也沒去報租屋補助造成房東麻煩。
但由於原本住宅是工業住宅導致賣不掉,
現在房東要去變更為一般住宅被稅捐處盯上,
稅捐處質疑房東在持有的其間有出租且未申報,
所以原本轉移10萬稅金變成50萬。(應該有罰款)

我自己則是為了方便設戶籍在這間屋子,(只有我)
現在房東的代書下載了一張從稅捐處上下載來的切結書,
內容就是要證明我設籍的期間與房東沒有租賃行為。(要畫押)
但這13年期間與房東簽約的都是我媽(沒入籍),
租金全程以現金給房東。

但問題來了,
上頭明白的寫「不實申報被查到會有刑責」,
房東會吃上教唆犯罪;我會吃上偽造,
會需要拘役或是罰款。
由於我工作的關係會頻繁的出國,
有些國家簽證會需要有良民證才可以辦,
如果幫他就有可能毀掉我的「錢途」,
因為我在很多銀行開戶時都跟銀行說住處是「租賃」,
每年報稅也都填「租賃」。

我有大概問了公司的法務,
法務是說「你們之間確實是沒有租賃關係,你可以說是朋友讓你借住,為了方便也為了可以申請良民證才入籍的。而且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把房子借朋友住」
但我是滿擔心的,
因為那間房子其實被註冊過公司,
雖然是因為那間公司的負責人寫錯住址,
但因為負責人死亡導致公司倒閉積欠了很多債務和稅金,
負責人的兒子也沒有去拋棄繼承導致他現在是「公司負責人」,
三不五時就會收到法院通知以及稅單。

因為以上種種原因導致我不是很想幫,
請問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過嗎?
因為法務講的其實也沒錯,
但我就怕稅捐處的人真的去深入調查就很難揮了
2021-03-18 17:20 發佈
MapleBear wrote:
MapleBear 2021-03-18 17:20 1樓
去年因為房東想賣房所以離開租了13年的公寓,
期間因為房租很便宜所以也沒去報租屋補助造成房東麻煩。
但由於原本住宅是工業住宅導致賣不掉,
現在房東要去變更為一般住宅被稅捐處盯上,
稅捐處質疑房東在持有的其間有出租且未申報,
所以原本轉移10萬稅金變成50萬。(應該有罰款)

我自己則是為了方便設戶籍在這間屋子,(只有我)
現在房東的代書下載了一張從稅捐處上下載來的切結書,
內容就是要證明我設籍的期間與房東沒有租賃行為。(要畫押)
但這13年期間與房東簽約的都是我媽(沒入籍),
租金全程以現金給房東。

但問題來了,
上頭明白的寫「不實申報被查到會有刑責」,
房東會吃上教唆犯罪;我會吃上偽造,
會需要拘役或是罰款。
由於我工作的關係會頻繁的出國,
有些國家簽證會需要有良民證才可以辦,
如果幫他就有可能毀掉我的「錢途」,
因為我在很多銀行開戶時都跟銀行說住處是「租賃」,
每年報稅也都填「租賃」。

我有大概問了公司的法務,
法務是說「你們之間確實是沒有租賃關係,你可以說是朋友讓你借住,為了方便也為了可以申請良民證才入籍的。而且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把房子借朋友住」
但我是滿擔心的,
因為那間房子其實被註冊過公司,
雖然是因為那間公司的負責人寫錯住址,
但因為負責人死亡導致公司倒閉積欠了很多債務和稅金,
負責人的兒子也沒有去拋棄繼承導致他現在是「公司負責人」,
三不五時就會收到法院通知以及稅單。

因為以上種種原因導致我不是很想幫,
請問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過嗎?
因為法務講的其實也沒錯,
但我就怕稅捐處的人真的去深入調查就很難揮了

法律問題,你要相信你公司的法務?還是網路上廣大的鄉民?
MapleBear wrote:
去年因為房東想賣房所(恕刪)

都已經搬走了
省下來的那40萬也沒有要分你
要是我就不會自找麻煩
katsumi wrote:
法律問題,你要相信你(恕刪)


法務是說除非你們口徑都一致,

且房東沒有隱瞞什麼,

基本上幫忙是沒太大問題,

但根據之前公司跟國稅局「刀劍往來」的經驗來看,

國稅局沒有那麼輕易地放過你
如果你跟房東關係單單只是房東跟房客關係
如果現在你已經沒租那間房子

我是建議不用去幫這個忙
畢竟你沒欠房東,你們也非親朋好友,以後也不會有交集
你幫這個忙賺的是房東不是你,房東會給你好處?
沒好處又會惹一身腥的事沒必要去做啊
你再幫房東煩惱,房東會幫你煩惱?
MapleBear wrote:
法務是說除非你們口徑...(恕刪)

為了心軟答應,到時國稅局就換成追你。
你房東的不會少,你也少不了。
千萬別做儍事
感謝大家的建議,

我自己其實也偏向不淌這渾水,

我是蠻感謝它讓我報戶籍,

雖然自己跑去戶政事務所報戶籍也是可以,

但我當初沒那麼卑鄙;而是徵得房東同意的。

另外雖說我跟房東真的沒有契約關係,

但在那間房子的期間我也四處跟別人說那是租屋處,

國稅局知道、我在公股銀行的薪轉戶頭也知道,

這對我非常不利
MapleBear wrote:
感謝大家的建議,我自(恕刪)


你感謝房東讓你入戶籍?房東有感謝你家繳了這麼多年的房租嗎?

不繳稅是房東自己的決定,我想富有的房東也不缺那40萬元.只不過把過去沒繳的稅金吐出來而已.

跟你無關的事,還是別淌渾水吧,沒好處出了事又會被判刑.畢竟國稅局不是吃素的.

刑法 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MapleBear wrote:
感謝大家的建議,我自(恕刪)

其實解套的方法很簡單
你請房東退還前幾年的租金不就沒有租賃關係了
至於房東願不願意就是他家的事了,畢竟是他自己找來的
leoliou wrote:
其實解套的方法很簡單(恕刪)


好主意耶(X

anyway我已經拒絕了,

要他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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