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租客想要申請租屋補貼因此讓我查了一下公益出租人的資訊
先說明一下疑問在來講一下整件事的流程(還是要申明一下誠實納稅及報稅才是合法的大家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不報稅)
<疑問> 申請公益出租人後當年的地價稅、房屋稅所得稅如何計算從起租日開始算到明年的交稅時間嗎?
公益出租人的稅制
📖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
📖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 (原本是2.4%)
📖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房屋稅為5月繳交
地價稅為11月繳交
假設簽約為5月所以從5月送出審核核可成功後就符合公益出租人的資格明年交稅時就為1.2%的稅率
地價稅則是去年11月至今年5月為一般稅率千分之10剩下的稅率則是從5月至11月為千分之2嗎?
---以上是不太確定稅率如何計算的疑問---
---以下為小妹我們家目前的狀況---
因為家裡搬遷後就有空房,這間空房就由我幫忙打點,順利於今年5月出租給學生,8月初的時候學生說想要申請教育局補貼,我上網查了一下應該是跟政府的租屋補貼差不多,房東也都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
合法報稅是應該的,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將房屋由自用住宅改成一般使用,學生想要申請補貼我們才想到還有這部分要處理,他們要申請補貼我們也很歡迎,畢竟稅率跟我們原本自住也沒什麼差,只是不知道稅率會怎麼算
我們合約上載明5月開始承租至明年5月,但他們到時候至學校申請的時間為10月多,所以假設我們家最近幾天將自用住宅改成一般使用代表我們從9月開始的稅率到10月是一般稅率,從10月開始到明年5月為公益出租人的稅率嗎?
還是從合約記載5月開始至明年5月都是為公益出租人?
以上一些小疑問如果有專家可以幫小妹解答一下十分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