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居住的社區要推行住戶領掛號、包裹, 需要另外拍照存證的新作法, 心裡隱隱感覺不妥. (以前只有簽名簽收而已,也未聽聞發生弊端) 請問這種新做法是合理的嗎? 有別的社區也是這樣作法的嗎? 還是我想太多了?
yoyo08570857 wrote:一般管理室不是都會有監視器嗎?如果真有糾紛應該是調閱監視器就好了吧! 大部分社區的監視器畫質都很差,還有角度問題,要能辨視包裹那是天方夜譚而且調閱監視器很花時間的,一個人力晾在那什麼事都別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