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買過預售屋的前輩好
小弟朋友近日看上某一重劃區的兩房產品
好不容易議好價,但卻在合約內發現以下條文,覺得頗不合理
「若因滲漏水後直接或間接所造成之其他物件損壞(如壁紙、裝潢、家具、家電、衣物、壁掛、裝潢品、畫作...等),所造成之毀損,不在保固範圍內,應由買方自行負責。
因請問各位前輩之前簽過的預售屋合約有這條嗎?
再麻煩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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