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有四種:■第1種-都更重建權變分屋,依照政府審核比例分配。有可能是建商主導、也可能是自組更新會主導,最終的地主比例是由政府審核來決定。(例如60%給原地主、40%售出抵付造價)■第2種-都更重建擇優分屋,↑↓兩者擇優。通常是建商主導,因為都更簽約時,政府還沒審核地主比例,地主沒安全感,所以建商會附上另一本合約,明定地主比例,並註明兩者擇優。■第3種-危老重建協議分屋,依照雙方協議比例分配。由建商主導,建商會提供合約,明定地主比例。■第4種-危老重建地主全拿(委建),地主分回所有坪數,但須出錢。通常由地主自行主導,建經公司從旁協助,地主委託建經公司處理規劃、設計、貸款、開標、施工,地主支付所有費用及建經公司服務費。[都更分回幾坪]並不複雜,只有一條公式:您持有的土地坪數x 容積率x 容積獎勵1.3倍x 公設與陽台1.6倍x 地主分回比例= 您獲得的權狀坪(含公設),車位另計各地容積率一覽表都更分配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