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 今年35歲 之前就考慮買房 自備款200萬 因最近有位親戚 想賣鶯歌尖山一帶20年公寓 家人非常希望我接手
我上班在新莊 家人考量是親戚已經裝潢過 加上自備款扣掉 應該以本魯的薪水 10年內繳的完
家人觀念是先求有在求好 未來有能力想在新莊買在考慮 先辛苦幾年
我是覺得距離有點遠 未來還完貸款 還是會往公司附近移動
以現在狀況 是買新大樓或華廈好 還是直接接手鶯歌那間公寓
請個位前輩提供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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