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未啟用公設-維護費用

想請問專業人士一個問題

目前新板時尚, 未達50%入住, 之前徵收分攤費就算了
目前換了一個總幹事, 以希望社區能正常運作為由
要啟用機械停車位等

但我們猜測其目地是要將機械停車位的維護費用等分攤給住戶

因為聽說保固要到了

想請問未開設管委會的時候
若不啟用公設的部份, 像建身房, 機械車位
是否應該仍由健商負責?

而現在他們想要強制"開啟"機械車位
若住戶沒這個需求
是否可以要求不啟用, 而仍由健商負責維護
2019-07-29 12:27 發佈

ttrking wrote:
想請問專業人士一個...(恕刪)


照理說可以吧 但實際還是要住戶去跟他們談囉
如果交屋了 就是大家攤提,然後等管委會成立後,或許和建商關係好一點,點交和一些交接的步驟順利的話,什麼都好處理。
ttrking wrote:
想請問專業人士一個問...(恕刪)


機械車位不是住戶購買的嗎?啟用很正常不是嗎?不然入住之後車子要放哪裡?
再說明一下, 因為新板時尚所有車位都是公設
所以公設比很高 50%左右

當初買屋時也是說到時有管委會了
會將車位出租, 將租金回補管理基金

但目前因入住才四五十戶, 又三年了?
好像聽說機械車位的保固要到了
所以建商要多一筆維護費?

但目前車位他們又不能出租 (什麼代管不能有進項什麼的)
所以好像是想表面上說開放給住戶使用

但我猜實際上是要將機械車位維護費也和各住戶分攤

因為平面車位也有七個位置
車位出口又有市場, 其實住戶有車位需求的不多

所以想問是否若住戶沒需求那麼多車位
可以拒付機械車位的分攤費

一層18戶,這應該就類似舊公寓改建套房出租,只不過是新大樓。
照理說管委會未成立,公設部分未點交,理應由建商負責保養維護,應該是可以拒絕才對(非專業回答),
另外保固的部分要看當初合約怎麼寫的,合約要是寫完工後3年內保固,
那就沒有所謂啟不啟的問題,因為不啟用保固也失效了,不是嗎?
但如果是點交後保固3年,那啟不啟用也就沒關係,因為實際保固起算日是點交後

ttrking wrote:
再說明一下, 因為新...(恕刪)

5007382 wrote:
照理說管委會未成立...(恕刪)


機械車位的保固是建商和機械車位廠商的保固啦

我也是聽說公設點交前應該是由建商負責
但成立管委會前, 必要的維護費用, 是可以和住戶要求分攤

所以才上來問看看, 有沒有人能知道像機械車位
是否住戶可以拒絕啟用, 拒絕分攤維護費用

像電梯, 保全, 公共電費, 這大家都會用到
和我們收維護費用, 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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