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專業人士一個問題
目前新板時尚, 未達50%入住, 之前徵收分攤費就算了
目前換了一個總幹事, 以希望社區能正常運作為由
要啟用機械停車位等
但我們猜測其目地是要將機械停車位的維護費用等分攤給住戶
因為聽說保固要到了
想請問未開設管委會的時候
若不啟用公設的部份, 像建身房, 機械車位
是否應該仍由健商負責?
而現在他們想要強制"開啟"機械車位
若住戶沒這個需求
是否可以要求不啟用, 而仍由健商負責維護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