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假設屋主想賣960萬的房子,房仲需付費用4%
那屋主實賣就會是1000萬,因為扣除4%房仲費用才會是屋主實拿的錢
記錄在實價登入上就會是1000萬
到下一任屋主想賣房的時候,因為實價登入上記載買房付了1000萬
理所當然的不想虧本賣,所以此任屋主會想要實拿1000萬以上
就變成賣價還要再加上房仲費用4%再賣給下一任屋主
1042x0.04=41.68
大約就是要賣1042萬,
感覺每一次的買賣同一間房子很容易造成房價上漲4%
而買方需付2%的房仲費用
其實政府規定的6%房仲費用由買賣方共同承擔,
因賣方已經都把房仲費用加價賣給買方,反而變成6%都是由買方自行承擔
這樣實價登入是不是設計的有問題呢?
這是小妹的一些見解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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