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8/10/05
【李彥穎╱台北報導】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中籤者還沒有正式入住,亂象就頻傳。除了中籤者抱怨屋況太差,《蘋果》也接獲讀者投訴,有社會宅中籤者,將自己抽到的2房戶型貼上租屋網,以每月15000元轉租,等於淨賺7100元,違法當起二房東。
未入住亂象頻傳
讀者郭先生氣憤向《蘋果》,自己住在林口7年,未抽中林口社會宅。但近日意外發現租屋網站上,有位吳小姐張貼一則租屋資料,地址就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坪數25坪,格局2房1廳1衛,位於15層大樓的6樓,開出月租15000元,還必須負擔管理費,最快11月1日可遷入。郭先生一眼就認出,這就是林口社會宅的2房戶型,依照一般戶月租7900元來計算,若成功轉租,等於吳小姐每月淨賺7100元,相當不公平。
《蘋果》實際比對租屋網站,除了地址、格局、樓層都與林口社宅相符,根據吳小姐所貼照片,兩者空間感非常相似,就連床單也一模一樣。透過臉書聯絡上吳女,她強調中籤者是她本人,只有她可以跟政府簽約,明顯是二房東行為。
取消資格並罰款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分析,社會宅必須要中籤才可以進去看屋選屋,吳女能拍到社會宅照片,代表真的中籤,但社會宅轉租已明顯違反規定。國家住都中心發言人柯茂榮強調,政府與中籤者的租賃契約,有明文規定不可轉租、分租。否則除取消資格,還會處月租2個月的罰款。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005/3814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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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轉租有獎金可拿,如此才能嚇止轉租事件發生
我還有看過有板友參加某品牌的大型液晶開箱體驗活動
只要撰寫開箱文並取用就可以將液晶電視留著用
沒想到他卻將這台電是丟到市集來賣
還說...
1.只有開箱測試一個月而已就封存起來了
2.會賣的原因是因為:家中已經有一台相同的55吋電視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新品才29999 他要賣26000
大哥...贈品是沒有保固的 你還賣這種鬼價錢!
怎不把電視轉贈給你的親朋好友!
過品保 都是3-5折 頂多15000
真是想錢想瘋了!
害我將滿腔的怒氣寫信反應給原廠
並且跟他們建議
以後開箱文分享不錯的
就可以獲得以"5折"價錢購買這個產品
至少要賣 他也沒辦法獲利這樣多!
如果那些廠商看了 也要反省 如何抵制這樣的奧客!
他的ID又特殊 讓我現在路上看到L牌的汽車 就很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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