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抽空和太太去甲山林的銷售總部瞭解天墅建案,該建案採先建後售,位於汐止區東勢街半山腰,一半別墅一半大樓。由於是民國85年的舊建照,所以樓高五米,可以全面夾層使用兩倍空間。如果我記得沒錯,公設比是34%以上。讓我嚇到下巴掉下來的是,原以為這裡應該喊價是二開頭,想不到是五開頭(含夾層和裝潢),車位一個要賣230-240萬,是汐止山區喔!嚇得小弟整個不要不要的。小弟實在駑鈍,實在不知這樣的價格依據在哪裡?有哪個大師能開釋一下?實在非常佩服甲山林對於自己建案的信心!
合法夾層面積不可以超過原面積的三分之一1.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查核該夾層之設置是否經該管機關核准,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2.簽訂購屋契約時,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即屬違法部分。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3.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各級政府之消保官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檢舉。
首席打雜工 wrote:這幾天抽空和太太去..小弟實在駑鈍,實在不知這樣的價格依據在哪裡?有哪個大師能開釋一下?實在非常佩服甲山林對於自己建案的信心!.(恕刪) 跟大台北華城開發時差不多民國60年代第一批綠野香坡開發時也是這樣當年30坪不要100萬現在這山頭離只200,300公尺的什麼彩蝶別墅...google地圖價格自己查吧木柵那也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