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設的案子
最大的缺點就是等407戶住戶過半才成立管理委員會,目前他們口頭上也才100多戶,那假設買了之後我那要等多久才能夠有該有的居住品質呢
聽說很多社區都這樣,想請問各位版友們也沒有相關問題也發生在你們身上呢?
有美捷市的朋友可以聊聊或私訊我嗎?
ilikewhat wrote:
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恕刪)
你有看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建商本來就是要等 銷售戶過半 才能在三個月內 由建商當召集人 幫社區成立管委會
成立管委會 才能 選出相關委員再互推一位為主任委員 後公設點交 才能領建商壓在主管機關那要給社區的公設基金
才賣100戶 當然 建商也不會放給他濫 會代管到法定管委會成立 才會撤出管理團隊
怎麼不會管理? 說得太籠統了!!
如果真的不放心 又很喜歡這社區 只能說 等到 賣超過一半 再來考量 要不要買
407戶 說真的 開區分權人都是很有問題的地方 開會都是一個很大工程 耗時又耗力
要是我 我只會住 將近 60戶左右的社區
超過100戶 我都不會考慮 一點品質都沒有
chen.jackson wrote:
阿呆,沒過半才好,...(恕刪)
換個角度看,400戶社區賣出100戶,如果真的可以不用繳管理費,是誰省比較多$$?
舉例這個400社區,接近200戶成立管委會關鍵時刻,起造人會不會很積極成立管委會成立??
固定開銷假設50萬,所以如果沒有成立管委會,這200戶如果每一戶5000來算是100萬,管委會沒成立,建商空屋可沒人催繳!
建商代管期間,住戶可不一定免繳管理費喔!看一下購買合約書吧,裡面應該有管理費繳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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