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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過半才開管理委員會? 公設沒人管? 美捷市住戶請求解答

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設的案子

最大的缺點就是等407戶住戶過半才成立管理委員會,目前他們口頭上也才100多戶,那假設買了之後我那要等多久才能夠有該有的居住品質呢

聽說很多社區都這樣,想請問各位版友們也沒有相關問題也發生在你們身上呢?

有美捷市的朋友可以聊聊或私訊我嗎?
2017-08-26 21:43 發佈

ilikewhat wrote:
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恕刪)


你有看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建商本來就是要等 銷售戶過半 才能在三個月內 由建商當召集人 幫社區成立管委會

成立管委會 才能 選出相關委員再互推一位為主任委員 後公設點交 才能領建商壓在主管機關那要給社區的公設基金

才賣100戶 當然 建商也不會放給他濫 會代管到法定管委會成立 才會撤出管理團隊

怎麼不會管理? 說得太籠統了!!

如果真的不放心 又很喜歡這社區 只能說 等到 賣超過一半 再來考量 要不要買

407戶 說真的 開區分權人都是很有問題的地方 開會都是一個很大工程 耗時又耗力

要是我 我只會住 將近 60戶左右的社區

超過100戶 我都不會考慮 一點品質都沒有
ilikewhat wrote:
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設...(恕刪)

阿呆,沒過半才好,不用繳管理費(建商代管),警衛建商花錢請,有任何問題直接找建商(比管委會還直接有效) 。

chen.jackson wrote:
阿呆,沒過半才好,...(恕刪)

換個角度看,400戶社區賣出100戶,如果真的可以不用繳管理費,是誰省比較多$$?
舉例這個400社區,接近200戶成立管委會關鍵時刻,起造人會不會很積極成立管委會成立??
固定開銷假設50萬,所以如果沒有成立管委會,這200戶如果每一戶5000來算是100萬,管委會沒成立,建商空屋可沒人催繳!
建商代管期間,住戶可不一定免繳管理費喔!看一下購買合約書吧,裡面應該有管理費繳交部分
tsai5059999 wrote:
.要是我 我只會住 將近 60戶左右的社區

超過100戶 我都不會考慮 一點品質都沒有..(恕刪)


我到是會選100戶左右的

管理費以後電梯的維修都是錢

當然還是要看每個人的需求


其實主導權一直在建商身上,
餘屋仍多,還是有帶看的需求,
不希望成立管委會造成銷售不便,
有時是因公共設施尚未完成,
沒辦法點交給管委會,建商只好以拖待變,

開會,建商算1/5所有權人,很容易掌握管委會,
新住戶一般誰也不認識誰難形成有效力量,
所以別想何時開會,要先整合新住戶,自己先配票。

我隨便說,聽過就算了
詳情見 https://goo.gl/LybCCX

國外實坪制,
..公設權狀登記管委會.區權大是股東.
..管委會是法人身份.管委會點交公設.
..公設點交完畢.才輪到住戶點交房屋.
.
台灣建坪制,
..公設登記住戶所有,應該住戶點交公設.
..無所有權非法人管委會怎麼點交公設?
..所以才有下列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
..區權大住戶過半.成立管委會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
..公設點交.法規詳列點交那些設施
.

ilikewhat wrote:
最近看了一個嘉廷建...(恕刪)


我記得沒錯的話~你買房的時候應該會簽一份代管合約。
社區未依程序成立管委會之前,大多都是建商交由物業管理代管社區。
還沒成立管委會以前已經交屋住進去的住戶~
建商也有可會委請物業收取管理費,畢竟物業也是要花薪水請的。

差別只是有管委會~物業公司由管委會監督篩選~
沒有管委會以前~物業由建商自行選定監督。

其他問題或管理費方面~可以參考你們簽訂的合約
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民主的可貴~就是能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與聲音。真正的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叫做真自由】【別問房價未來是漲是跌,先問明天股市漲跌比較實際。】

chen.jackson wrote:
阿呆,沒過半才好,不...(恕刪)


去年剛搬新家
當初入住時也沒幾戶搬進來
不過有先預繳半年的管理費
一過戶就開始計算管理費
那時管委會也還沒成立阿
怎麼可能不用繳管理費
只是管委會成立前是由建商代管

假如房子拖了好幾年都還賣不到一半
沒辦法成立管委會
那建商光繳每個月4百多戶的管理費就倒了
mltr wrote:
那建商光繳每個月4百多戶的管理費就倒了...(恕刪)

依法大樓(住戶)必需繳管理費
建商不是住戶,當然不繳管理費
代售屋沒有住戶,無法繳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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