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所居住的地方是的華廈,想要成立管理委員會請問步驟與詳細資料要準備些什麼呢?因為這裡有的人把房子租給職業賭場警察來也趕不走,所以我想利用管理委員會的條例把那些賭客徹底趕走,還有華廈的整潔管理,不知道網友們有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的經驗呢?謝謝
Wan 2 wrote:
目前我所居住的地方...(恕刪)
成立管理委員會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除住戶規約另有規定外,凡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份之使用者,都可參加成為管理委員會之成員。管理委員的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
依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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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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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違反應遵守事項規定時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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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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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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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及其週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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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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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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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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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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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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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約所定事項
《步驟三》召開第一次管理委員會
可由得票數最高的當選委員立即或定期召開第一次管理委員會,互選主任委員,再由主任委員或依據住戶規約的規定選任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並建議依運作的可能需要,將其餘委員分組,以協助主任委員。
《步驟四》向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管理委員會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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