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陽光PARK使用分區??

在01打很大的建案

建案名稱:陽光PARK
建設公司:統一工商綜合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規劃:李明遠建築師事務所
基地位置:新店 中安大橋 安興路口
使用執照:105店使字第00142號
坪數規劃:27-54坪
接待中心:新店 中安大橋 安興路口
貴賓專線:02-22117711
"使用分區:工商綜合專用區(不可作為住宅使用)"


建案資料的最後一點寫著:不可作為住宅使用....
請問這是??
2017-02-25 13:09 發佈

hugo0619 wrote:
在01打很大的建案...(恕刪)


室內連馬桶糞管都沒做的建案.....


hugo0619 wrote:
在01打很大的建案...(恕刪)


就是工業區,不可當住家。違規使用,可連續罰並可強制拆除違建恢復。

hugo0619 wrote:
在01打很大的建案...(恕刪)


就是辦公大樓
想投資辦公室嗎?
或者是開公司嗎?

就是這個了~

hugo0619 wrote:
在01打很大的建案...(恕刪)


一定有玄機, 建商廣告做這麼大, 買賣雙方一定有想法.........只是看戲的人看不懂.....

evoque3910 wrote:
一定有玄機, 建商...(恕刪)
就是要賣給自以為有省到,政府不會開罰的自以為是的投機消費者
廣告做比大的

工業區騙人是住宅

檢舉

me278574 wrote:
廣告做比大的 工...(恕刪)


有啦 報紙廣告上看有註明
本案賣的是工業宅不能當住宅使用
貪小便宜的人 將來被舉報
不要裝傻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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