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打很大的建案
建案名稱:陽光PARK
建設公司:統一工商綜合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規劃:李明遠建築師事務所
基地位置:新店 中安大橋 安興路口
使用執照:105店使字第00142號
坪數規劃:27-54坪
接待中心:新店 中安大橋 安興路口
貴賓專線:02-22117711
"使用分區:工商綜合專用區(不可作為住宅使用)"
建案資料的最後一點寫著:不可作為住宅使用....
請問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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