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開住戶大會時~~
社區的委員有提到這個
想請問一下是真的嗎??
我有仔細觀察過~~
社區的保全都是看到沒車了才站出去~
然後指揮社區出來的汽機車
這當中當然會有路上的汽機車過來~~
但那畢竟在保全站出去前還有一大段距離
我也觀察到~~
有些人 不管保全的擋路
直接就繞了過去
害得社區的人必須緊急煞車
這樣超危險的~~
我在想~~~就算沒保全
社區出來的汽機車~~不也是一樣的方式
看到沒車或是車還很遠才出來~~
這樣跟有沒有保全指揮不是一樣嗎
怎麼多了一個保全就變違法
老實說~~我只是覺得多了一雙眼睛幫我看車~~~
連交通隊義工在尖峰時刻協助指揮交通也被投訴過,
保全人員依工作內容在路上擋車而被用路人提告,
這事也曾上過新聞,
上法院後,保全人員解釋是管委會交待的工作內容,而管委會卻推說是保全個人行為,
你覺得法官相信誰的說法?
基本上,應該是保全協助貴區住戶人車順利通行,在視覺死角處提醒貴區住戶不要衝動,
等一等,安全了再通過,
而不是去阻擋路上其它用路人,
貴管委會如有意識到這點,很好,應該多方多溝通,
免得出事再來推卸,那時就麻煩了.
如果貴區住戶人車流量過大,好像(不確定)可以去申請交通號誌之類,從根本解決問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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