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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都更 建商開條件

目前住所:38年左右4樓老舊公寓
家中長輩跟建商簽訂私約, 這幾天仔細看了合約後 發現都更後"室內坪數"< 改建前"室內坪數" 不合理現象.
目前房屋權狀坪數為25坪(室內面積及陽台)實際室內面積約24坪(舊公寓將樓梯加入房屋坪數所以必須扣掉樓梯坪數)
建商給予都更後權狀坪數32.95(含公設33%+陽台),換句話說實際室內坪數約22坪 比較起來約略少了2坪
想請問的是 這樣應該是地主吃虧了吧?? 或是我的方法算錯??
2015-11-12 0: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永和 條件
應該可以再詳細一些,走權變還是協議合建,使用分區,原建物高度,新建物高度,且是否還含有車位?
差了2坪??

車位有嗎

如果真差了2坪

就看成2坪換一個車位划不划得來囉
住宅區
協議合建
原住宅: 4樓公寓 (地主住四樓) 外加 四樓頂樓加蓋
都更後住宅: 地上18層 地下五層
建商給予0.85車位 (以權值來算) 假設車位100萬 若我們需要車位 需再貼15萬之類的

卡拉多 wrote:
這樣應該是地主吃虧了吧?? 或是我的方法算錯??(恕刪)


這沒有甚麼誰吃不虧的問題,大家都不吃虧,改建就沒機會.
假設舊公寓一坪40萬,新屋變80萬,那請問你是吃虧還是佔便宜?!
建商也是營利公司,不賺錢他也不幹.
我家在板橋南雅夜市附近的舊公寓,地段非常好,但住戶改建就是沒共識,建商一直都沒人願意接手.
那大家就每天擠在舊公寓裡囉.
等地震垮了再來改建好了.

max麥斯 wrote:
這沒有甚麼誰吃不虧...(恕刪)


我當然很希望都更 沒錯都更後創造更大利潤 但是我爸媽 就會覺得我現在住的坪數好端端的 都更後要住到比現在還要小的房子 它們當然不願意
室內面積沒有包含陽台。陽台是另給 有可能大或小 要看建築規劃(陽台面積是有比例問題)
請依實際的總價值來計算合不合理?
新房子的每坪單價應該是高於舊房子!
如果沒有誘因的話何必要改建!?

卡拉多 wrote:
目前住所:38年左...(恕刪)


您可用價值來計算。
現在把房子賣了值多少?(時價登錄看一下)
改建後坪數可以賣多少?

改建後賣掉應可以買現在房子1.5間。

請依實際的總價值來計算合不合理?
新房子的每坪單價應該是高於舊房子!
如果沒有誘因的話何必要改建!?
小心建商的財務槓桿,如果出問題的話,
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能任建商宰割!
慎選優質的建商而不是優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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