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新北板橋區,住一般5層公寓,最近輪到我家後面的舊防火巷要興建汙水處理水溝,但是後面的住家有違建,在早期建房他們把土地使用權使用到最滿,現在的防火巷是使用到我家這棟公寓的地,最近汙水道要動工,後面的人家不太想讓地,一直要在我家一樓的叔叔簽同意書,願意甲方(我家這棟)把土地藉乙方(對面那棟)興建汙水處理道,最一開始的設計是利用土地權狀的界線,個給75公分建造汙水處理道,一樓的叔叔不敢亂簽名他說土地使用權狀又不是只有我的,我只是買了一樓要同意也要1~5樓同意才可以。
這個同意書有拿去詢問過別人,他說這個是同意甲方把地無條件借給乙方使用,以後要是遇到都更或是什麼事情,代表你沒有這些使用權限了。
為這個問題,我爸跟其他樓的屋主已經開過幾次會議,大家都反對,不過里長一直給一樓的叔叔施壓說趕快簽一簽拉,簽了對你們有好處,不會損害到你們原本該有的權利,而且一開始跟一樓的叔叔講的時候里長根本在唬爛一直騙他叫他簽,後來一樓的叔叔也有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權狀界線圖,很奇怪為啥我們申請到的圖跟施工單位的圖不一樣?這是特權嗎?是施工單位的圖被人家變更過了嗎?為啥會變更??我知道隔壁隔壁那幾棟的一樓都簽名了,不過住樓上的似乎都不知情,要是樓上知道了,是可以告一樓的,因為有刑事責任所以一樓的叔叔根本不敢簽。
紅色的線是土地謄本上的線條
藍色的虛線是現在房屋的線條
綠色的虛線是一開始說汙水下水道的興建圖
黃色的實線是大家之前的違建太多所重新打掉的鎖整理好房屋的先界線,也是現在新版的汙水下水管的施工圖。

這樣不就代表我家這棟的土地權被吃掉了?
對方一直說他們沒有使用到我們這邊的土地,那 4 號房子的屋主是白癡喔自己往內縮那得多幹嘛?
現在 1 2 3 號的屋主就是不讓步不縮那麼多。一直堅持自己讓出來的土地已經夠使用了,也不知道他們公務人員有啥關係可以更改設計圖,最近看到的施工圖跟早期看到的不一樣。里長一直說我們這邊是青番講都講不聽,一直要我們簽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