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在看房子.看到了地上權住宅案與所有權住宅案.想了解.及聽聽各位給的意見
結論是, 最好別碰
===================
就好像你去租房子, 房東要求你一次付清70年的房租
如果你一次付不出來, 還要求你去貸款, 利率還要2.5-3%, 比一般還要高
那就算你手上有錢, 你說你可以一次付清不必貸款
不會被賺到利息費用
但是其實你損失了這筆錢可以拿去做其他投資的機會
如果你去投資其他的商品, 每年賺個5-6%應該不困難
那你可以算算用總價每年5%複利到70年後是多高的金額
光是用每年的利息來租房子都可以讓你租到大安區了
要買地上權真的你的數學要好一點
別讓建商用 總價/年限/12月 的月租數字給騙了....
其中還有很多的隱藏成本建商沒算進去
真的想住這, 等蓋好就會有一堆的房子出來爭相搶房客
到時再慢慢挑就好了
資金可以用到別的地方去
你說租房可能被房東趕, 你可以簽個5年長約阿
要是房東不肯, 那就算你簽個兩年他一定也是會賣掉趕你
肯簽5年的才是真的不會賣房子的口袋深房東
就跟這種好房東租個五年十年就好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