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南部朋友北上讀書
在永和租屋 是間公寓的分租套房
最近房東跟另一戶有點法律糾紛 (以下對方簡稱另一戶太太)
先不說他們之間的事情 我是沒有任何立場的
只是有時候在樓梯間遇到另一戶太太
另一戶太太會一直試圖著從我們身上去挖一些隱私的東西
譬如你叫甚麼名字 住哪一間 哪裡人 身分證字號 等等
我們拒絕回答這些問題
另一戶太太還揚言找警察來介入
我是不知道房東那邊到底甚麼狀況
但至少侵犯隱私和恐嚇這些事情讓我很反感
-------喝杯茶--------
以上前情提要 以下是我要問的
另一戶太太他家似乎在那棟公寓擁有兩戶
他一直自稱是這棟公寓的管理員
我不太懂房屋的法規
我想問的是這種一般的公寓在法律上有管理員一職嗎?
就算有這個稱號 那他有哪些責任跟權限呢?
因為我家也住公寓30年了 似乎從來沒聽說過有誰是管理員這樣......
一般來說,住比較久又熱心的住戶會比較愛管理公共事務(如洗水塔.清掃樓梯等等)
其實這對公寓全體住戶來說,也算是有好處(就合出點錢,有好的生活品質)
我家就是各樓各戶輪流繳錢請人洗水塔(半年)跟清樓梯(二週一次)
我在猜啦~
房東是否頂樓違建加蓋,然後把空間都蓋滿卻沒留下逃生空間?(作內梯,樓下沒法直接逃到到頂樓的那種)
永和很多這種中古公寓,要買房時看了好幾間都是這種的,很可怕的~
偏偏民國84年前的違建是緩拆,但若同棟住戶上法院提告,是有極高的機率被拆掉的
或許那位太太是想找你們作證,你們有住在那裡,所以才問你們這些問題
如果租約要到期了,看要不要別再住了,怕你們被有糾紛的兩造掃到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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