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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馥麗(三重)已購戶討論串

小弟是32P的已購戶,據說也快要完銷了,近期將會撤櫃.
可以開始著手新屋的規劃及未來公設的驗收了,是否有大大找好設計師了?
想找大家討論,是否在公設驗收時可請建商進行修改符合大家所需.
EX. 01.陽台沒氣密窗,擔心未來有小孩的家庭危險(雖然法規規定, 但是否管委會成立即可要求建商報價施工,應該費用較省…)02.後花園腳踏車停車場,各人覺得浪費空間,應該也不會有人將腳踏車放在那日曬與淋的 , 是否改建成兒童遊戲區會好點?
2012-12-03 16:32 發佈
其實剛完工的社區新北市府為杜絕違規使用往往會於一定時間內再次巡檢所以無論於外觀(例:陽台外推)或公設(例:腳踏車位)儘量還是維持原設計避免遭舉發即報即拆
社區初期應還是管委會成立與建商完成公共設施點交比較重要,至於社區各方面需求待整合大家意見後再行規劃較佳
倒是鞋櫃頗傷腦筋一定要要求建商統一設計並設置好像比較理想,很擔心大家都不一樣那梯廳就不好看了

鞋櫃不能擺外面喔
消防法有規定

萬一被檢舉一定得拆
建議是違反法令的就不要做,即便是統一施做也一樣,因為一旦起了頭,以後就有可能不肖住戶會拿來做為要脅,譬如有露台的住戶要加蓋,管委會不同意的話,他就威脅要去舉報違建,譬如你講的法定空地或是樓梯間鞋櫃等等,那你是同不同意他加蓋呢?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劣幣逐良幣,最後管理工作就很難推動了。

陽台鐵窗的話,我記得現在法令有通過可以加裝隱形鐵窗了,你可以研究一下相關規範,在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可以提出來,最好是寫進規約裡,以後執行上才不會有爭議。
建商當初就有說梯廳做大就是要讓鞋櫃擺在梯廳 增加空間利用,
權狀坪數扣掉公設比33%之後 室內坪數已少很多,
不想做鞋櫃的 莫非是投資客?
至於陽台雨遮 附近的涵美建案(新成屋)
他們的陽台雨遮是在審核通過後 建商統一裝上的(不另收取費用)
雖說政府法規明訂不能這樣不能那樣,但應該也不至於太過嚴苛否則三多立建商怎敢?
(國泰一品也有陽台雨遮)

個人認為 待管委會成立後 住戶們一起協調鞋櫃與陽台雨遮的樣式統一

小啵比 wrote:
建商當初就有說梯廳做大就是要讓鞋櫃擺在梯廳 增加空間利用
...

梯廳做大就是要擺鞋櫃,
乾脆社區中庭也規劃成機車停車場,增加空間利用.
鞋櫃這種事相信在每個社區都會有,只要管委會議大家都有共識.
且合約皆已名列為約定轉用,我想大家都不會有太大意見.
加上空間是足以擺放鞋櫃也不影響美觀.
只要大家有共識且約定空間大小,這問題很好解決.
雨遮跟陽台氣密窗當然是能要求建商施工是最好的方法.
這就要看管委會的談判技巧,當然52戶都要有共識囉.


小啵比 wrote:
建商當初就有說梯廳做大就是要讓鞋櫃擺在梯廳 增加空間利用,
權狀坪數扣掉公設比33%之後 室內坪數已少很多,
不想做鞋櫃的 莫非是投資客?...(恕刪)


梯間擺鞋櫃是違規的喔!怎麼會變成想守規矩的就是投資客呢?

自住更應該遵守法規及住宅安全不是嗎?

新社區一旦開先例放任違規,後面就很難管理然後一下就爛了.

css211 wrote:
倒是鞋櫃頗傷腦筋一定要要求建商統一設計並設置好像比較理想


偶有看過在偶們附近的一個社區,它們就是統一做,也有申報
所以它們可擺放,而且又是建商殺密使~送的
而偶們的社區當初管委會沒有爭取,現在要做很困難,
有的要有的不要,所以到最後都不能擺
darrelhuang wrote:
鞋櫃這種事相信在每個...(恕刪)


除非有"獨立"梯廳約定專用,比如說一層一戶、假雙併等設計別戶看不到你家梯廳,
或是一開始建築物就有設計預先規劃"合法"的位置,讓住戶可以自行裝潢"非屬公設"的空間,
否則放鞋櫃是絕對不可行而且醜到爆,只要有一個住戶不同意,
向主管機關檢舉自己社區就好了,管委會有決議默契都沒用
為了社區質感好一點,建議還是不要放鞋櫃,真的不太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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