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合宜住宅的資格限制

下文為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
     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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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第(二)(三)項之後再打去縣政府問,原來:
不管有結婚沒結婚的,要申請還要直系親屬無自有住宅才能申請!
難到板上申請抽籤到的都是符合這個限制嗎?
2012-09-24 14: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住宅 資格限制
資格參考就好.他們又不會真的去查.我跟老婆掛在外公那邊這樣就符合資格.直系親屬沒房子.外公外婆不是直系親屬.但是我還是沒抽中16000號沒機會
能參加的就是符合資格的

因為你要先拿到證明才能參加所謂的合宜住宅方案

但就是因為嚴格條件,否則人數不可能這麼少的...
是戶籍內的直系血親不能有自有住宅,假如父母有房子,你只要跟他們不同戶籍即可,你的戶籍也不需要另外遷到別的地方,可以直接同地址做分戶即可,我就是這樣辦的。
外公外婆是直系親屬吧?還是現在有改?
tuchj0321 wrote:
資格參考就好.他們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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