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報導的...
全文如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today-taipei2.htm
節錄如下...
新板特區豪宅建案大樓房價每坪超過五十萬,住戶相對注重生活品質,因此串連組成「新板生活品質促進協會」。
新北市府周邊十多個建案,在興建之初,建商即以捐贈公共空間方式換取容積獎勵,這些捐贈空間多位於大樓二樓,部分產權日前已移交給新北市政府。
近來市府著手規劃各空間用途,包括將新板公托中心設在「畫世紀」大樓、都更處設在「新都廳」大樓、交通裁決所設在「國家世紀館」大樓、污水科設在「權世界」大樓等,前兩個單位已遷移進駐,後兩者遭到住戶連署反對。
協會總幹事唐龍輝說,雖然空間產權屬市府,但對重視隱私的住戶而言,社區樓下沒有管制,人來人往,心裡難免沒有安全感,相關疑慮市府應該要向住戶解釋清楚。
如果購買之前就知道...政府要怎麼使用住戶應該管不著?
如果購買之前建商未告知?那應該就要怪建商沒說清楚?
現在不讓政府機關進住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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