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上高手,想請教一下, 關於合建 或 都更的獎勵容積有何分別?
有人告知說單純合建不送都更審查,最高獎例為50%, 且很多獎勵方案都不能拿,
就我知道都更獎勵至少分為△F2 ~ △F12 項目, 難道合建真的都無法申請嗎?(獎勵例如都市更新時程內,綠建築,4樓以上舊公寓)
都更送審就很多獎勵都能拿....
真得是這樣嗎???
另外有一部分是容積轉移佔40%,這部份是包含在獎勵內還是另外算在獎勵外,(容積轉移是購買計畫道路用地)
Regards &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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