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裁罰不實廣告<=才120+60萬,建商當然不痛不癢假使是裁罰=>賠償所有購屋者全額購屋價款,並給予一定比例之額外補償,另外,已建成建物限定依法律規定使用,否則可連續裁罰這樣以後才不會有建商心存僥倖,把工業地拿來蓋住宅在賣有本事就先將地目變更為住宅用地再蓋
台灣工業用地當住宅的, 已經很多了有沒有住戶因為這個因素而被連續開罰, 拆除, 改建....等等處分有的話, 才可以知道政府是玩真的如果沒有的話, 就只是處罰誇大廣告而已就好像減肥藥, 有叫廠商回收或銷毀藥品嗎?頂多叫他以後不要太誇張療效, 東西還是照賣! 不是嗎?
yehwu2002 wrote:台灣工業用地當住宅的...(恕刪) 現在沒有,並不代表以後也會沒有。基本上工業住宅千萬不要出事,像以前的"鈴木華城",一旦出了事情,政府就會開始大力掃蕩。所以我本人其實還是建議如果可以,儘量不要考慮買工業住宅。與其要住得提心吊膽,畢竟那也是一輩子的血汗錢啊!~另外我也想給各位大大一個建議,買"工業住宅"的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或是懷抱著有朝一日可以變更為住宅區的夢想,基本上一旦房屋建成後,一切就是依照使用執照上面的核准用途來使用,不然都市計畫是要來做甚麼用^^所以,不要被代銷給乎嚨,以為可以變更!我可以明白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地目可以隨便變更的話,那政府的威信,就蕩然無存。如果已建成的工業住宅就地合法,對買合法住宅的人不公平!也助長人們的僥倖心態。所以,希望政府不要再核發相關建照,若在興建時期發現有可能是作為住宅使用,就應該禁止才對。記得一般事務所好像不能隔間使用,如果版上有人看不慣工業宅,可以報請工務局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