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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9 22:24 發佈
買房是他家的事,高興就好,只需要提醒他反悔的權益,莫因時效超過而後悔莫及。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haur0110 wrote:
19.5w/p ..(恕刪)


19.5w/p ?????????



這是玩笑嗎?哎€只好 安慰自己吧!!錢 沒那麼好賺的!!

如果你知道那一段一年前的價格 你會更 嘔
買房後不是高興的慶祝 而是買酒澆愁嗎????
若這樣 真的要好好把握合約審閱期 以免後悔喔
記得消保法有修正 是可以全額退訂的喔??! 打電話去問問吧
說真的,房地產這東西,一個時候一個價

去年是比較低,但是可能明年更高啊

我朋友之前就是這樣

在台北縣的邊陲地帶看房子,殺價老半天,然後下訂,又退訂

幾天之後發現當初殺的價錢已經無法入手了

也就是房價又漲了

這樣來來回回好幾次

一直到今天才狠下心來買了下去

或許真的是買貴了

但是還是要看他自己的意願啦

如果他沒有打算退訂,我也不能強迫他就是了

如果他明天有打電話給我,我會請他上01來看看大家給他的意見....

謝謝大家的建議

eudora818 wrote:
買房後不是高興的慶祝...(恕刪)



我朋友是跟我說去喝酒,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去慶祝還是去借酒澆愁??

請問是最後兩戶的其中一戶嗎?我朋友去談都壓不下20以內說......我倒覺得他買便宜了說,這讓我想再請朋友去看看了......

fina7456 wrote:
請問是最後兩戶的其中...(恕刪)


昨天的整個過程我不太瞭解

我朋友在接待處談的時候 , 公司一直打電話給我 , 我就到戶外去講電話

講了幾通電話之後

我朋友就跟我說他簽約了

然後價格就是我在上面所說的

訂了之後他問我狀況 , 是否買貴了或是如何 ( 小買家都是如此 , 除非財富如郭董才不必care價格 )

我說我真的也不太瞭解

大致上就是這樣


haur0110 wrote:
昨天的整個過程我不太...(恕刪)


這代銷也太厲害了,

你朋友才落單一會, 被咬住口袋, 簽約!

沒想到7月還沒過, 就提早開跑~


北美館不是開價26萬/坪?

所以成交價在19萬左右?

我是覺得那個社區的戶數也太多了點

我上個月去看是遇到一個上海來的女銷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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