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林口的國宅段,使用分區是住一。年初因為看到環境清幽所以決定從市區搬到這,直到上個星期隔壁的空地突然來了吊車卡車開始蓋起鐵皮屋,經周邊可靠消息得知是地主租給回收業者。在此請教各位前輩有無辦法阻止,麻煩提供辦法,先謝了。
jack3288 wrote:經周邊可靠消息得知是地主租給回收業者 查了一下,告訴你一個壞消息,好像不違法按照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七、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資源回收站者,不在此限。但看法規是可以開設 .. 資源回收站 ... 但應該不可貯存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