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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月北縣送審工業宅的變更案結果將會出爐...各位覺得呢?

北縣有幾處知名的工業新宅如中和元氣大鎮.新莊的溫泉宅...等等.申請變更住宅區案結果就快出爐了.不管結果如何將會影響著北縣的工業區房地產方向....
各位的想法是如何呢?
我個人認為.要不是有某些考量(政治或建商施壓..等)政府怎可將自己訂定的規定.因為建商鑽漏洞竟而非法可就地變合法.這很明顯就是圖利建商的行為.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建商低價購入工業區地.蓋住宅.大言不慚的告訴購屋者.只要合力繳少許的變更費用.未來房價將3級跳變成合法住宅區.這樣是怎樣.........這跟無期徒刑變無罪開釋不是差不了多少.....
口口聲聲說要打壓房價...卻.還給機會送審...是怎樣...
希望此案不會通過......
各位的意見呢?


部份新聞訊息如下:工業住宅合法化 下月揭曉
比市價低1至3成 北縣17件案待審

房價高漲時代,比市價便宜1至3成的工業住宅應運而生;但不安全的工業住宅糾紛不斷,今年5月北縣府將工業住宅「金莊悅泉」通過變更為合法住宅,但路只走了一半,須待內政部都委會9月召開大會才有定論,屆時決議將影響目前掛進北縣府17件待審工業住宅變更案,涉及逾6千戶民眾權益。

近年北縣府鼓勵乙工建案就地合法化,但目前還未有任何一件工業住宅真正合法。北縣府城鄉發展局統計,扣除已送交內政部都委會審查的新莊「金莊悅泉」,另有17件工業住宅變更案掛件申請。北縣府城鄉局計畫審議科股長邱信智說,其中5件資料齊全已進入北縣府都委會審查,包括中和「元氣大鎮」、淡水「南加州」、三峽綠友建設案、泰山長群建設案、樹林古鼎建設案;9月的決議不影響其他個案審查狀況,仍鼓勵工業住宅案送審變更。

嚴格審圖杜絕糾紛
推出淡水「南加州」建案的國揚建設總經理彭紹齡認為,政府審查不會針對個案而異,希望能一併檢討通過,若第1件工業住宅案真正變更成功後,希望其他縣市也能以此跟進。
為杜絕工業住宅糾紛不斷,現在北縣乙工用地建物欲申請使用執照前,審圖都特別嚴格,北縣府工務局施工科科長王益翔說,若發現衛浴採分散配置,或房屋銷售時有住家用途廣告,會要求起照人簽具切結書,在核發使用執照後半年內須申請都市計畫變更,並繳納保證金。
以新莊「金莊悅泉」為例,大約每戶平均每坪分擔1萬元,現場銷售專案經理江世勇說,全區規劃41至130坪產品,等於每戶另負擔40至130萬元;看似負擔不小,但若變更成功,原本房價比市價低1至2成的工業住宅立刻翻身,住戶將成最大受益者。
相較於北縣鼓勵就地合法,北市則是從嚴處置,北市府建管處發言人高文婷說,從今年1月起,北市工業用地上的建案在請得使照前須先繳交保證金,交屋3年內,若建管處檢查發現違規當住宅使用,將沒收保證金,希望以此墊高房價,杜絕工業住宅案再生。

業者:接受度漸佳

信義房屋代銷部協理呂信銓說,近期工業住宅案建造及規劃品質媲美一般住宅,又比市價便宜1至3成,且房屋稅及電費都可申請等同於一般自用住宅,買方接受度愈來愈大。不過仍有其缺點,例如核貸成數偏低,最危險的是鄰居可能開工廠。


2010-08-18 0:59 發佈
結果自稱最有希望過關的峰景鳳翔不在裡面 ?
不解?
國土變更用途
是縣政府或市政府
就可以說了算嗎???
那內政部的國土管理是做甚麼的...

假設:
那是不是台北縣政府為了增加稅收
增加住宅使用地
縣內全區全改為住宅用地
大家的問題不是全解決了...
當然這舉例有點偏頗

全台有多少工業住宅
如果開了前例
大家是不是都可以先斬後奏...
每個建商都先低價取得工業用地
然後蓋房子~賣給消費者
就說以前的建商可以~為甚麼現在不行
然後把爛攤子丟給消費者和政府

也不知道是第幾次回覆這種文章了...
又再一次自己鬼打牆了~
【民主的可貴~就是能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與聲音。真正的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叫做真自由】【別問房價未來是漲是跌,先問明天股市漲跌比較實際。】
ayi0226 wrote:
不解?國土變更用途是...(恕刪)

雖然你是不曉得第幾次談談該問題了.但這問題在下個月就會正試的有結論了!
雖說大家和我想的一樣.只要先例一開就後患無窮.但......
是實上.現在正逢選舉的敏感時刻.而且北縣也快邁入變新北市了..
據我的側面了解.建商對此案可是信心滿滿呢.
從幾十年前就有的問題
只是現在浮上檯面而已

工業區 - 有工業住宅
農業地 - 有豪華五星級農舍(或民宿)
商業地 - 有商業住宅
公園地 - 有商辦大樓
住宅區 - 有小型加工廠 (或家庭加工廠)

請問以上哪個不是20年前就有的東西?
這些不都是不合法的嗎?

真要罰就要從建商口袋掏出來,但是建商是政客的金主

從消費者口袋裡掏,一來大費周章,二來可能選票流失

才會搞得現在這種不上不下的情況
其實  都是餵了都市完整性
大家都不希望新屋旁邊是工廠吧!!
本人只有針對大腳一個人 而非針對地區唷
ayi0226 wrote:
不解?國土變更用途是...(恕刪)


為何會開先例就後患無窮呢?我不懂...

以新聞提到的南加州為例.據我所知..當初國揚建設比原先預計交屋時間晚了半年多才交屋.原因就是北縣府不發使用執照.北縣府要求建商備期申請變更的資料在交保證金之後才願給使用執照.為得就是不想讓工業用地違法當住家使用.同一時期中和的元氣大鎮也是相同狀況.
在者~以台北縣為例.也不再發工業住宅的建照.現在必須先把土地變更後才能申請建照....換言之~在北縣應該是不會在有新的工業住宅案了.....何來後患無窮呢?

舊的因法規要取得住戶同意.變更不易.
新的~不發執照.住戶一定要同意.依法申請
還沒蓋的~不給蓋~除非你先變更好

這是一件好事呀~~應該要樂觀其成呀.......把幾十年前的土地規劃變得符合現在跟未來的需求~~~我支持
浪漫淡水 wrote:
為何會開先例就後患無...(恕刪)

你說的是沒錯啦..
但政府說一套做一套.....試想..
當初建商以較低的成本取得土地.雖說政府不發其建照...你覺得他要蓋.要賣會沒把握還照蓋嗎?我想建商早就心知肚明了.
因為之前有太多的案例了.等蓋好賣光後.就算政府不讓他合法最後還是無法對抗眾多的已購屋者.還是會就地合法啦.頂多建商多花錢而已.最後才會造成現在連原工業住宅都變成政府妥協(有條件)可變更為一般自用住宅了...
因為原法規的灰色地帶.造成越來越多建商取得工業區土地卻蓋豪宅來賣.(反正人住進去了就是消費者要對政府解釋).
所以為了掩飾政府的無能.政策的漏洞.現在就來這招360度大轉彎...
政府裁判兼球員啦!!對政府來說沒啥差....
話說永和的一棟河岸名宅不是也一樣.原來建商蓋好賣的就已經是超級大違建了(所有建築外牆全部跟當初的申請圖不同.蓋好後全部違建外推)後來呢?搞了幾年政府才査覺?然後呢?全部賣完都住滿人了.有辦法拆嗎?當然是...不拆囉!
那這就奇怪了..很明顯建商來硬的嘛?還是當初在蓋時都沒察勘的?
你明白我明白啦!!
只是這樣.對有違建被拆的人又要怎麼給個交代?因為我人數不夠龐大眾多嗎?
還是因為我不是建商.沒財大沒氣粗?外加沒遠見?
所以我只能說....
當初建商真是太有遠見了!而且買工業住宅的居民也很有遠見!然後再把變更後的房子以住宅區價.高價轉賣掉更有遠見!!
你說我有酸葡萄心裡?沒錯.而且是自己國家的政府把這葡萄給弄酸的......
如影隨行 wrote:
你說的是沒錯啦..但...(恕刪)

大大....你沒注意我寫的喔.現在是若土地沒辦好變更是連建照都不給喔.沒有建照是開工都沒辦法.建商又要如何鑽漏洞呢?我就在淡水....以南加州所在的竹圍來說.就有一個正在蓋的水世紀二期.跟一個香草天空大樓區(還未開工)就是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才能申請建照開始興建的.....
浪漫淡水 wrote:
大大....你沒注意...(恕刪)

建商還是可以有辦法變更不是嗎?這有甚麼不同......
普通老百姓.小小的農用地或私有地要變更卻困難重重.規定條件一大堆.結論是根本.基乎.不可能...這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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