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屋,中古大樓:主建物63.3坪,陽台8.5坪,公設9坪。感覺公設不高,頗滿意。拿到合約書的時候,說明的第一條,就列說主建物含該層之電樓梯間,當場就不想簽了。主建物沒有法規定義的嗎?感覺就是無政府!
a85210887 wrote:最近買屋,中古大樓:...(恕刪) 法規經常在變.....時間點不同就有不同的登記規則!早期當層公共空間也是攤在各戶主建物之內,看過外露柱有計算在權狀內,也看過不計入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