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大台北房仲佣金應調降
2010/06/18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消基會檢視國內十大房屋仲介連鎖業者提供的履約保證,發現高達七成仲介要消費者自付履約保證服務費用,且全數仲介業者皆可從履約保證專戶中直接扣除服務費,質疑履約保障最後只保障到仲介業者。
消基會還認為,大台北地區仲介業者收取的佣金,應降至交易總額的3%較為合理。
消基會調查中信、永慶、東森、信義、台灣、太平洋房屋、21世紀不動產、住商不動產、有巢氏房屋、全國不動產所提供的履約保證制度。調查指出,10家中有7家要求消費支付成交價萬分之二到萬分之六的履約保證服務費用。若以本月分房仲業者統計的台北市看房平均價格995萬到1997萬計算,消費者需付出1990元到1萬1982元的服務費。
消費者透過仲介進行房屋買賣時,買方通常直接將佣金交給仲介業者。消基會指出,履約保證專戶中的價款僅能在交屋後才能動用,全數仲介業者卻可在履約專戶中扣除賣方佣金、稅費、代書費、仲介服務費等,受益的還是仲介業者。
房價居高不下,消基會認為,這波「漲」聲中,仲介所需負擔成本並未相對升高,卻有高達90%仲介業者收取的佣金為交易總價的5%到6%。以台北市看房平均價計算,消費者需負擔的佣金高達49.75萬元到59.85萬元,明顯偏高。
消基會表示,買賣雙方任一方違約時,負擔保證責任的仲介業應負起履約責任,但現行仲介業者所提出的履約保證僅是「價金轉付」,將專戶中的金額作違約金支付,並非100%保證履行契約。
消基會認為,仲介業者收取高額佣金,服務費用不應再轉嫁給消費者。目前仲介業所提供的履約保證也應改為「價金信託保管」,以免誤導消費者。
turboiron wrote:
消基會:大台北房仲佣...(恕刪)
貼完整一點

房仲業者:依法收佣金 哪來的不合理?
2010/06/18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房仲業者表示,目前房仲所負擔的項目,從產權調查、現況調查、履約保証到交易過戶,事項相當多,人事管銷成本也很高,佣金上限6%是法律定的,且實際上業者因為競爭也多沒有收到6%,消基會稱為不合理收費,「實在太過沉重」。
至於消基會另指業者未真正落實履約保證只是「價金轉付」,房仲業表示,房仲業現在做的是「價金履約保証」,是保証買方所交付的錢會在專戶之中,避免過去常發生消費者付了錢卻無法過戶,而非交易一定成功保証。
房仲業者指出,履約保證這些費用本來就是買賣雙方各自合意,並非如消基會所說的隨意撥付,且收費標準都以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法規為準,對消基會的訴求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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