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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爵士悅』上電視新聞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6/69/26ces.html

華視更新日期:2010/05/26 16:46

開心買新房,成交後卻發現買到的是違建屋,民眾氣得投訴公平會,他認為建設公司的廣告不實,把原本屬於陽台和機房的空間變成臥室,因為廣告不實,公平會今天對建商,開罰五十萬元。

位在三峽,外觀相當氣派,這棟已經蓋好兩年多的爵士悅,最近被民眾投訴,買到後,發現有違建,來看這張建商提供的裝潢配置圖,一戶五十一坪大的空間內,中間出現陽台和機房,而且還怪異的畫上床鋪,這到底是陽台還是臥房,公平會認為,涉及廣告不實,將開罰,回到建案現場,只看到每戶外頭有著一坪左右的小陽台,不是配置圖上的雨遮,明顯陽台外推變成了違建,公平會表示,建商想要規避建蔽率,才把陽台機房畫進配置圖,這樣的違建,如果有民眾投訴建管處,將可能面臨到拆除危機
2010-05-27 4:58 發佈
這件事不是吵了很久了! 也不是已被 建商 用暗的方式來擺平了嗎?

看來公平會比法官還有有力,敢去做正確的事啦! 公家機關就算了,那敢去拆呀...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可是只罰五十萬, 實在是無關痛癢耶

這些建設公司根本不會因為小小的五十萬去改過啊

就像是打假球如果只罰50萬塊錢, 還不用取消以後的比賽資格

那不就意味著以後還是會繼續打假球嗎?
我也是感覺不會拆,我問過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同學,他說全社區違建這種情況,除非尚未交屋或者只有極少數交屋,那拆的是建商的房子,正常情況都會拆(不正常的情況就是用罰款+限期改正,拖延到讓建商交屋給購屋者)。

如果多數已經交屋了屬於集體違規,都是用罰款處罰+限期自行改正;但是要注意的是,只要被舉報一次沒有改正就罰一次,所以要買這種房子的還是請多考慮一下。
雨遮當陽台用的確有爭議 但 不等於 陽台外推
陽台外推是指
原本的陽台(會潑到雨的那種)
被改裝成室內空間使用

其實一搬家裡後陽台加裝鋁門窗防潑雨
也算是一種陽台外推呢
我很納悶耶
現在很多的新建案不都是這樣推出去嗎?
而且建管處還有去審核通過耶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違法那當初現場審查的時候怎麼會過關
然後發照的?
moben wrote:
我很納悶耶現在很多的...(恕刪)

所以建商都是等審完再「二次施工」,然後再要客戶簽「二次施工同意書」以規避責任。
現在己經沒有『爵士悅』了
因為己經改名了
改了名就變成第2期繼續賣
切割後就沒事
ab1204 wrote:
現在己經沒有『爵士悅』了
因為己經改名了
改了名就變成第2期繼續賣
切割後就沒事


那購屋者就更應該謹慎了,要注意爵士悅改名後的建案有沒有改正這些違建。

還有,爵士悅改名後的建案名稱是什麼啊?知道的人好心po出來好嗎?提醒一下購屋者要注意。
爵士悅還是叫爵士悅哦! 第二期是另外的工地,叫北大愛悅啦!

另外 爵士悅 的問題,並不是外推,而是將一些電機房的地方,規化成房間。 變 3 房 變 3 + 1 房的情況!
所以才會被檢舉(並且是購買的住戶檢舉的,不是其他建商去做的)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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