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想拆除牆面上釘的木板確認是否為壁癌一定要簽借屋裝修同意書嗎?

先前發表過一篇懷疑漏水或壁癌的文章, 先前文章連結

因還在交屋前,如果我們想把房間四周釘滿整面牆的木板拆下來確認是否為壁癌,
是不是一定要與屋主簽借屋裝修同意書才能拆開確認呢?
如果不簽的話屋主是不是有權利不給我們拆?

屋主還說交屋前如果是樓上問題造成房子漏水,他們不負責處理,要我們自己負責,這樣對嗎?

請大家給我意見好嗎,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才好? 謝謝各位



2010-02-28 1:38 發佈



一.不管有沒有動過那間房子,買賣契約 是以買賣雙方訂立,就算他不知道,也有其必要對買方解釋或者釐清責任,
以買方來說 當然有其必要去知道所購買的物品的屋況,就算沒動過也不知道情況,可以請第三方公證人來拆開
以確保雙方權益,但責任歸屬 應為賣方,而不是由買方買了之後再去判定屋況,順序好像有點不對.

二.處理方式 有兩個要點. 1請賣方處裡完成之後再議.2.前屋主請工程單位評估過後 修繕價格,在折讓價金給買方
前提是,要確定是不是壁癌,如果合約還沒跑完.凹仲介去幫你處理.
3.補充說明,在合約後方 附註但書,如果不是壁癌,結構沒問題,則自行處理,若一旦發生問題,則請雙方協同會勘之後
由賣方貼補價金補償後續修繕問題,

但是相信小弟,最好事先挖開大家看了沒問題 買賣清楚乾淨,省的後來大家沒時間,前屋主又打帶跑 你就很勞累.
後續你要證明 挖開之後的屋況 ,為本來原貌,最好請仲介或者賣方到場,省的大家各說各話......

以上回覆您之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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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還在交屋前,如果我們想把房間四周釘滿整面牆的木板拆下來確認是否為壁癌,
是不是一定要與屋主簽借屋裝修同意書才能拆開確認呢?

因為購買的物品還沒完成轉嫁的手續,原則上房子還是屋主的,但您可以請求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上述 鑑定屋況.


如果不簽的話屋主是不是有權利不給我們拆?

原則上有,如果是您的房子 您會不會給拆,萬一對方違約的話,站在雙方立場去思考 其實各有各的立場.

但如上述 您是買方,有權去主張自己的權利, 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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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還說交屋前如果是樓上問題造成房子漏水,他們不負責處理,要我們自己負責,這樣對嗎?

如果是樓上問題造成漏水,經鑑定無誤,理當由樓上修繕,(但好奇屋主為何要補充這一段話,難道....)


以上淺知拙見 參考參考

BR,
/Jacky 龍崎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當初簽約的時候有說有漏水嗎?如果沒有.那有漏水的話就要求他修繕後交屋吧!
如果是樓上漏下來(機會很大)要由樓上負責~當然不對啊~漏水有八成以上都是樓上漏下來~(水往低處流嘛)~屋主看起來是想規避責任~我看很麻煩喔~在我的想法很有可能是屋主本來就知道有漏水~可是他不想花錢修理~所以故意先給你打個預防針~有漏水他要負責修好再給你啊~不然絕對不要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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