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代銷通知我使用執照已經拿到
因為保存登記所以要公告一個月
在一個月期間沒辦法取得建物面積測量圖(or房屋平面圖or峻工圖 他說不清楚我也聽不太懂)
所以要到使照下來一個月後才有辦法取得面積測量圖
然後銀行才能夠依此來鑑價
鑑價完還要兩三個星期才能核貸
哇 那我不是要再等至少兩個月才有辦法交屋?
但代銷已經一直催逼我要去簽本票了欸 但我看跟建商的買賣契約說是要銀行對保時才要簽本票啊
代銷對於我們去找非建商配合的銀行非常不爽 還放話說既然這樣要讓我們做最後交屋的一戶
請問版上大大 跟建商配合的銀行已經可以對保了欸 但是如果面積測量圖都出不來 那難道不需經過鑑價就可以對保嗎?還是說跟建商配合的銀行連鑑價都可以省了?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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